中新網11月18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,一名內地女子今日(18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向入境事務處(入境處)職員作虛假申述的控罪,兩項控罪各被判入獄12個月,同期執行。
  32歲的被告於2012年9月與一名香港男子在香港結婚,其後以內地“單非”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2013年在香港分娩的“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”。當被告於2013年1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,鑒於對被告與其港人丈夫的婚姻真確性存疑,入境處遂拒絕被告入境,並跟進調查。其後入境處拘捕與被告結婚的香港男子,他承認與被告“假結婚”,並於2013年6月因串謀欺詐被定罪,判監12個月。
  被告在內地產子後,於今年10月25日試圖再入境香港時被捕。於警誡下被告承認與一名香港男子“假結婚”以取得“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”在香港分娩。被告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,共判監12個月。
 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稱,入境處十分關註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。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,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,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。
  發言人警告,串謀欺詐是嚴重罪行,一經定罪,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最高可處監禁14年。此外,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,即屬違法,違例者會被檢控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。
(原標題:內地孕婦為在香港產子“假結婚”被判入獄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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